據臺灣媒體報道,知名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劇組工作人員被判有期徒刑4年,原定于11月2日執(zhí)行刑罰,但由于他已經將戶口前往花蓮,需要在當地服刑,其后更提供了母親診斷證明書,表示要照顧年邁老母親,期盼能延緩入監(jiān)。隨后,花蓮地方檢察院同意將逮捕日期推遲到十一月三十日。
導演鈕承澤入獄
11月30日,根據知情人曝料,導演鈕承澤已于今日在花蓮入獄?,F場,鈕承澤在入獄前,特意拉下口罩,雙手合十向來訪人員表示感謝。他向大家揮手,不知情的還以為他是出席娛樂圈活動,就像當地法院在定案時所言,他是真的“不知悔改”。據當地檢方透露,鈕承澤已于今日(30日)上午10時,前往花蓮地檢署執(zhí)行科報到,經過檢察官問詢后,即刻轉往花蓮監(jiān)獄。
導演鈕承澤入獄原因
據了解,2018年鈕承澤因涉嫌性侵前往警局接受調查。報道中顯示,2018年11月23日,鈕承澤臨時取消電影《跑馬》工作會議,改邀劇組工作人員到家中聚會,待其他人陸續(xù)離開,女助理獨自留下,鈕承澤趁機將其強壓在沙發(fā)上,實施性侵。
2018年12月,鈕承澤涉嫌對電影《跑馬》劇組女員工進行性侵。一審時,其否認罪行,并稱雙方是你情我愿、情投意合,同時承諾賠償對方200萬元新臺幣(約合46萬元人民幣),但并未獲得女方的諒解。最終,鈕承澤被判有期徒刑四年,上訴至臺灣最高法院后,最高法院法官認為其毫無悔意,維持原判,駁回其上訴。